撰文者:寅仙、仙哥
發佈日期:2026年9月12日
日本在 2022 年施行了一部專法,讓 AV 出演者可以在一定期間內無條件解除契約,並請求停止販售與配信;不需要理由,不必舉證受到脅迫,也不負擔違約金。
這件事本身值得知道;但我想問的是另一件事。番號是為了永久識別一件商品而設計的,現在法律說,那件商品可以在出演者一句話之後被撤下來。編號還在,指向的東西不在了。那串字會變成什麼?
AV 新法重點速覽
AV 新法是什麼?《AV 出演被害防止・救濟法》(令和 4 年法律第 78 號)是日本第一部針對 AV 出演被害的專法,2022 年 6 月 23 日施行,主管機關為內閣府男女共同參畫局。它規定出演契約必須逐一作品以書面訂立,交付契約書後一個月內不得拍攝、全部拍攝結束後四個月內不得公開,並讓出演者在一定期間內無條件解除契約、請求停止販售與配信。
這篇要補的是官方資料沒有寫的三件事:
- 任意解除權有三段行使期間,其中一批契約的解除期限落在 2026 年 12 月 22 日,這批會在那天集中屆滿。
- 施行四年多,附則明訂的兩年檢討期限早已過去,日本業界與部分出演者團體都正在要求修法。
- 這部法把「作品必須可被個別識別」寫進了生效要件,未特定作品的出演契約無效。番號因此從商業工具變成法律前提,但同一部法又允許那件作品被撤除。
一、先講那部法本身
▍它叫什麼、什麼時候生效
正式名稱很長,通稱《AV 出演被害防止・救濟法》,日本業界一般簡稱 AV 新法。
法令編號為令和 4 年法律第 78 號
- 2022 年 6 月 15 日成立
-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布
- 2022 年 6 月 23 日施行
- 罰則規定則於同年 7 月 12 日單獨施行。
主管機關是內閣府男女共同參畫局,並由厚生勞動省、法務省等單位分擔實務。法律定義的對象是「性行為映像制作物」,範圍比一般認知的商業 AV 更廣。依條文,同人作品甚至風俗店的宣傳影片都可能落入適用範圍。
▍契約本身有一組硬規定
契約必須逐一作品訂立。依第 4 條第 1 項,每一件作品都要有各自的出演契約;已拍攝的影像若經重新剪輯、與過去作品失去同一性,需要重新簽約。
未特定作品的契約無效。這是第 10 條第 1 項。
這兩條看起來很技術,但它們是本文後半段的關鍵,先記著。另外,契約必須以書面或電磁紀錄締結,並附說明書面,製作方有交付義務與說明義務。
▍時間限制:一個月與四個月
- 交付契約書與說明書面之後一個月內,不得拍攝。注意起算點是文件交付日,不是口頭談定的日期。
- 全部拍攝結束之後四個月內,不得公開。
- 拍攝時應確保出演者安全,出演者可以拒絕拍攝或不願意的行為。
- 公開之前,出演者有確認影片內容的機會。
▍最關鍵的是任意解除權
出演者可以在三個時段無條件解除契約,不分性別與年齡:
- 拍攝前
- 拍攝後到公開之間
- 公開後的一定期間內
解除之後,可以請求停止販售與配信。若作品在沒有契約的情況下被公開,或契約經撤銷、解除,同樣可以請求停止。即使任意解除權的行使期間已經過去,只要契約約定的公開期間屆滿,仍可提出差止請求。
這裡有一個常被誤傳的地方要講清楚。解除不必負擔損害賠償,但不等於什麼都不用還。依內閣府的官方解說,解除後雙方負原狀回復義務:出演者返還已收取的出演費,製作方返還出演者勞務的金錢評價額。而且官方明講,出演費的返還不是行使解除權的條件,也就是說錢還沒還,解除照樣生效。
為了讓權利有牙齒,法律也設了罰則。妨礙解除,例如謊稱不付錢就不能解除,或以恐嚇使人困惑,可處三年以下拘禁刑或三百萬日圓以下罰金,法人則科一億日圓以下罰金。未交付契約書或說明書面者,可處六個月以下拘禁刑或一百萬日圓以下罰金。
另外還有一項少被提到的機制:出演者向網站的服務提供者申請停止配信時,業者向發文者確認刪除意願的期間,從一般的七日縮短為兩日。
▍三段過渡期,其中一批在 2026 年 12 月屆滿
任意解除權能行使多久,依契約締結的時間分成三段:
任意解除權的三段行使期間
出演者可以無條件解除契約的期限,依契約締結的時間分成三段。中間那一批有一個固定的屆滿日。
-
契約締結期間
2022年6月23日
至 2024年6月22日公開後可解除的期間
2 年
-
契約締結期間
2024年6月23日
至 2025年6月22日公開後可解除的期間
公開後 1 年,或 2026年12月22日,取較晚者
這一批於該日集中屆滿 -
契約締結期間
2025年6月23日 以後
公開後可解除的期間
1 年
除了公開之後,出演者在拍攝前、以及拍攝結束到公開之間的期間,同樣可以無條件解除,不分性別與年齡。
另有一層補充:即使任意解除權的行使期間已經過去,只要契約約定的公開期間屆滿,仍可提出差止請求。解除不負損害賠償,但雙方負原狀回復義務 — 出演者返還已收取的出演費,製作方返還出演者勞務的金錢評價額;出演費的返還並非行使解除權的條件。
資料來源:內閣府男女共同參畫局「法律の内容を知りたい方へ」及「AV 出演被害防止・救濟法の解説」。擷取日 2026年9月11日。本圖為法律制度說明,不構成個案法律意見。
中間那一批值得注意:它們的解除權會在 2026 年 12 月 22 日集中屆滿。另外還有一層:即使任意解除權的行使期間已經過去,只要契約約定的公開期間屆滿,仍可提出差止請求。
二、為什麼會有這部法
▍起因是成年年齡下修
2022 年 4 月 1 日,日本民法修正將成年年齡從 20 歲下調至 18 歲。
這產生了一個缺口:新滿 18、19 歲的人一旦被要求出演,將無法再行使未成年人撤銷權,被害可能因此擴大,故基於這個顧慮成為立法的直接推力。
▍這是日本第一部針對 AV 出演被害的專法
在此之前,相關案件只能靠刑法、勞動法規或民事契約法理處理。立法背景包括長期被指出的問題:
- 違反本意的出演強要
- 未經充分說明即簽約
- 出演費不支付等
要補一句的是,這部法從成立到施行只隔了八天,被認為是為了趕上成年年齡下修而極速推動,這個速度後來成了爭議的來源之一。
三、施行四年多之後,日本自己在吵什麼?
這一節台灣幾乎沒有人寫,但它很重要;因為它說明了一件事:保護與運作之間的平衡,比立法時想像的難。
▍附則要求兩年內檢討,至今沒有做
法律附則明訂施行後兩年為期進行檢討。從 2022 年 6 月算起,這個期限早在 2024 年就到了。依弁護士 JP 於 2025 年 12 月的報導,該法施行三年五個月時,檢討仍未進行,法律維持施行時的原貌。到本文更新日,已經過了四年多。
▍業界的抱怨:時間與成本
這一點很容易被誤讀成「業界想開倒車」,但發聲的並不只有製作方。
依集英社線上 2025 年 5 月的報導,一般社團法人映像實演者協議會於 5 月 13 日在衆議院第一議員會館舉辦勉強會,向與會的朝野議員陳述問題;該協議會是由實際出演的女優、男優等實演者組成的組織。
他們提出的問題包括「一至四個月規則」的影響、只有本人才能提出裸體作品的刪除請求,以及性產業地下化,包括海外接案,以及可能出現的新型態出演強要,當然也有女優、男優與導演到國會前示威,要求修正該法。
▍出演者團體也在要求修法
依弁護士 JP 對製作方的採訪,一個月加四個月的規定造成現場混亂,有女優因此長期沒有工作。受影響最大的是新人。作品要在簽約後約六個月才會販售,而製作方看銷售成績決定是否續約,這段空白期直接切斷了新人累積機會的路徑。
另一個問題出在撤回的成本。同一則報導指出,曾發生因第三方(父母或熟人)施壓而不得不撤下作品的情況,製作費數百萬日圓、有時超過一千萬日圓的成本全數作廢。也有出演者行使解除權後,未履行返還出演費的原狀回復義務的情形。
▍一個沒被預期的副作用:地下化
依弁護士 JP 的報導,遵守規則的業者反而陷入困境,而不受規範的地下業者活躍起來。
守法的一方後來組成了 NPO 法人適正映像事業者連合會(CCBU),由原本以製作方為主的知的財產振興協會(IPPA)納入經紀公司後更名而成。符合法律與自主規範、並經外部審查團體審查後發售的作品稱為「適格 AV」,會在影片中顯示 CCAV 標記。
也有律師從法理層面提出質疑。平裕介律師指出,公開後一年無條件、無理由解除的規定,相較於消費者法領域的解約猶豫期(最長十天、至多二十天左右)異常地長,從契約自由原則來看難謂適當,且為何設定為一年,缺乏充分的立法事實支撐。
而我沒打算裁決誰對誰錯;我單純想指出的是:這部法在保護出演者這件事上確實有效,而它的副作用也確實存在,兩件事同時為真。
四、那番號怎麼辦?
前面三節都是查得到的事實。這一節開始是我的分析,不是官方文件或既有研究的結論。我會標明哪些是條文、哪些是推論。
▍番號原本假設作品是永久的
一組番號的設計目的,是讓一件商品在庫存、通路、資料庫裡被永久且唯一地指認,而它假設被指認的東西會一直在。這個假設在紙本目錄與實體光碟的年代成立。作品下市了,編號還在目錄上,那是歷史紀錄。
▍但法律現在把識別變成了生效要件
回到第一節那兩條:契約必須逐一作品訂立(第 4 條第 1 項),未特定作品的契約無效(第 10 條第 1 項)。
這意味著,作品的個別可識別性不再只是商業管理的需要,而是契約有效的法律前提。你沒辦法指出這份契約講的是哪一件作品,契約就不成立。於是番號,或至少某種等效的個別識別方式,從倉庫工具升級成了法律基礎設施。
▍同一部法又允許那件作品被抹除
而就在同一部法裡,被識別的那件作品可以因為出演者一句話而被要求停止販售與配信。識別碼被法律要求存在,被識別物卻被法律允許消失。這是一個在制度設計上很少見的組合。
▍實務上會發生什麼
依日本律師事務所公開說明的實務流程,正規廠商收到基於該法的解除通知後,通常在一到兩週內停止販售與配信。違法上傳網站則差異極大,日本國內網站可能數週,海外網站可能需要數週到數個月。
斷裂就發生在這裡:正規流通可以停,非正規流通不一定停得掉。而番號本身分布在四個地方,各自的命運不同(如圖彙整說明):
作品下架之後,那串番號還留在哪裡
同一組編號分布在四個地方,而該法只規範得到其中一個。
本圖為本文原創分析,非官方資料。日本官方文件未說明番號在作品撤除後的處理方式,資料庫業者亦無公開政策。
-
廠商官方目錄
正規廠商收到基於該法的解除通知後,停止販售與配信,條目下架。
是否為該法規範對象
會清乾淨是規範對象 -
第三方資料庫與愛好者維基
收錄番號、片商、發行日等資料的檢索站點,多數設於日本境外。
是否為該法規範對象
大概率留著非規範對象 -
社群上的舊貼文
那串字早已被貼出去。沒有任何機制能回收一則兩年前的貼文。
是否為該法規範對象
無法回收非規範對象 -
迷因與句式
已經進入語言的番號會繼續被使用,使用者未必知道原始作品已經不在。
是否為該法規範對象
繼續流通非規範對象
換句話說:下架處理的是「取得」,處理不了「指稱」。作品可以被合法撤除,但那串字已經是公共語彙的一部分。
實務流程之依據:日本律師事務所公開說明指出,正規廠商收到解除通知後通常於一至兩週內停止販售與配信;違法上傳網站則依所在地與經營者態度而異,日本境內可能數週,海外可能數週至數個月。四個分布地點之整理與判斷為本文分析。擷取日 2026年9月11日。
▍這件事我查不到答案
日本官方文件不會回答番號的下場,資料庫業者也沒有公開的處理政策。上面這一段是有依據的推論,不是查證過的事實。
而我把它寫出來,是因為這個問題確實存在。
五、識別碼的兩難
把這件事從 AV 抽離出來看,會發現它不是這個產業獨有的問題。
任何識別系統都內建一個假設:被識別的東西會持續存在。而現代法律愈來愈頻繁地否定這個假設,被遺忘權、刪除請求權、撤回權,這些制度共同的方向都是讓已經存在的東西消失。
我們在番號的另外幾篇文章裡看過一個相反的案例。嗶哩嗶哩在 2020 年把 AV 號升級為 BV 號時,官方必須明文保留舊 AV 號的搜尋與跳轉功能,因為使用者已經把舊編號記住了。
那是編號變了、東西還在;平台可以替使用者留一條退路。
AV 新法造成的是相反的斷裂:編號沒變、東西沒了。而這一種沒有退路可留,你不能讓一個已經被合法撤除的東西「還在」。
延伸閱讀:日本 AV 番號怎麼看?品番結構、片商 Label 與 2026 新舊番號對照/從代碼到梗:AV 番號怎麼變成一種大家都懂的社群暗語?
六、台灣走的是另一個方向
把台灣放進來對照,會出現一個很清楚的分岔。
日本這部法要回答的是:這件東西是關於我的,我能不能讓它消失?答案是可以,權力在被拍的人手上。
台灣 2026 年 4 月預告的兒少權法修正草案第 59 條要回答的是另一個問題:這件東西可能傷害別人,國家能不能讓它消失?那份草案擬建立年齡識別機制,並授權主管機關必要時通知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為限制接取之處置。
同一個動作,兩種授權對象。一個交給當事人,一個交給主管機關。
而兩邊各自的代價也已經浮現。日本這邊,保護到位了,但業界說時間成本翻倍、地下化加劇,出演者團體自己也在要求修法。台灣那邊還在爭議階段,民間團體質疑的是授權過於空白,以及封網從最後手段變成第一線工具。
東西一旦上網,誰有權讓它不見?這個問題沒有便宜的答案。日本用四年多的時間證明了,就算把權力交給最該擁有它的人,事情也不會自動變好。
FAQ|AV 新法常見問題
AV 新法是什麼?
正式名稱為《AV 出演被害防止・救濟法》,令和 4 年法律第 78 號,2022 年 6 月 23 日施行,是日本第一部針對 AV 出演被害的專法。內容包括契約書交付與說明義務、交付後一個月內不得拍攝、全部拍攝結束後四個月內不得公開,以及出演者的無條件解除權。主管機關為內閣府男女共同參畫局。
女優可以要求已經公開的作品下架嗎?
可以。
依該法,出演者在公開後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無條件解除契約,不需要理由,並得請求停止販售與配信。可行使的期間依契約締結時間分為三段:2022年6月23日至2024年6月22日締結者為公開後兩年;2024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2日締結者為公開後一年或2026年12月22日取較晚者;2025年6月23日以後締結者為公開後一年。
撤回作品需要賠錢嗎?
不需要負擔損害賠償。但解除後雙方負原狀回復義務 — 依內閣府的官方解說,出演者返還已收取的出演費,製作方返還出演者勞務的金錢評價額。官方並明確指出,出演費的返還不是行使解除權的條件,也就是說尚未返還不影響解除的效力。
作品被撤下之後,番號還會存在嗎?
沒有官方答案。依日本律師事務所公開說明的實務,正規廠商收到解除通知後通常在一到兩週內停止販售與配信,但第三方資料庫、愛好者維基、社群上的舊貼文並非該法的規範對象,多數也在日本境外。實務上,下架處理的是取得管道,處理不了那串編號已經進入語言之後的流通。此段為分析,非查證過的事實。
出演者過世之後,這個權利還在嗎?
目前沒有看到明文的制度性答案。該法的任意解除權設計上由出演者本人行使,業界自主的作品販售停止申請同樣以本人申請為前提,法律並未明文處理出演者死亡後由誰行使的問題。
這部法對台灣的觀眾有影響嗎?
法律本身只規範日本境內的製作與公表者,不直接規範台灣的觀眾。但它會造成兩個間接影響:一是部分作品在正規通路上會消失;二是台灣正在進行的兒少權法修法走的是相反方向——把讓內容消失的權限交給主管機關,而非當事人。兩相對照有助於理解台灣自己的制度選擇。
資料來源
以下連結擷取日均為 2026 年 9 月 11 日,法律要點部分於 2026 年 9 月 14 日複查。
官方文件
- 內閣府男女共同參畫局|法律の内容を知りたい方へ https://www.gender.go.jp/policy/no_violence/avjk/houritsu.html 說明:法律要點、契約書與說明書面交付義務、交付後一個月不得拍攝、全部拍攝結束後四個月不得公開、公開前確認機會、任意解除權三段行使期間、販售與配信停止請求。
- 內閣府男女共同參畫局|AV 出演被害防止・救濟法の解説【PDF】 https://www.gender.go.jp/policy/no_violence/avjk/pdf/houritsu_gaiyou.pdf 說明:任意解除權過渡期間之附則規定,以及行使期間經過後之差止請求。
- 內閣府男女共同參畫局|任意解除権の行使期間(參考圖)【PDF】 https://www.gender.go.jp/policy/no_violence/avjk/pdf/koushikikan.pdf
- 政府広報オンライン|AV 出演被害防止・救済法が施行 https://www.gov-online.go.jp/article/202207/entry-10205.html 說明:罰則額度、法人罰金、配信停止申請時刪除同意照會期間由七日縮短為兩日。
- 法務省 日本法令外國語譯資料庫|AV 出演被害防止・救濟法(令和 4 年法律第 78 號)英譯 https://www.gender.go.jp/link/policy_olink/olink_avjk23.html
- 法務省 日本法令外國語譯資料庫|同法施行規則(令和 4 年內閣府令第 41 號)英譯 https://www.gender.go.jp/link/policy_olink/olink_avjk24.html
條文與罰則之解說
- 一般社團法人 AV 人權倫理機構|AV 新法の任意解除と取下げ申請について https://avjinken.jp/petition.php 說明:原狀回復義務與出演費返還之處理,含內閣府官方解說之引述。註:該機構為業界相關團體,本文僅引用其對內閣府官方解說之轉述部分。
施行後的爭議
- 弁護士 JP ニュース|AV 新法施行 3 年で現場が疲弊(2025 年 7 月 18 日) https://www.ben54.jp/news/3014 說明:製作現場工數增加、撤回導致製作費作廢、原狀回復義務未履行之情形。
- 弁護士 JP ニュース|AV 新法施行 3 年「時間と労力は、以前の 4〜5 倍に」(2025 年 7 月 17 日) https://www.ben54.jp/news/2462 說明:一至四個月規則對現場與新人出演者的影響、簽約至販售約六個月。
- 弁護士 JP ニュース|“AV 新法”が招いた「地下化」と「現場の疲弊」(2025 年 12 月 5 日) https://www.ben54.jp/news/2954 說明:附則所定施行後兩年檢討未進行、平裕介律師對一年解除期間之質疑。
- 弁護士 JP ニュース|AV 新法施行 3 年も…“違法 AV”なぜ増加? https://www.ben54.jp/news/2478 說明:適格 AV 與 CCAV 標記、CCBU 之成立經過。
- 集英社オンライン|AV 新法の施行から 3 年、アダルト業界の健全化を出演者たちが訴える(2025 年 5 月 16 日) https://shueisha.online/articles/-/253964 說明:映像實演者協議會於 2025 年 5 月 13 日在衆議院第一議員會館舉辦勉強會、一至四個月規則、刪除請求限本人提出、性產業地下化等訴求。
內容處理說明
本文未指名任何出演者,亦未引用任何個案。理由是撤回的目的在於使作品不再流通,指名個案將產生反向效果。本文不提供任何作品的取得途徑,不引用時間碼,不嵌入任何影像素材。第四節之番號分析為本文原創推論,已於文內標明其性質。
